大儿子车祸去世,婆婆撮合儿媳妇嫁给小儿子:这是金莲终嫁武松?
有句俗话说得好:肥水不流外人田。然而有些“肥水”即使自家消化,也总让人觉得很不舒服,在我看来这不是“完美”,而是“恶心”。

前不久看到这样一则新闻,一个大儿子因车祸去世,留下了年轻漂亮的妻子还有一对儿女,而婆婆在这种情况下,竟然直接撮合起了自己未婚的小儿子去娶大儿媳妇,表示:这样孩子不用改姓,爷爷奶奶也不用变。
面对这样的“撮合”,大儿媳妇竟然直接下跪感谢婆婆的恩情,很明显是直接同意了婆婆的“撮合”,自己顺利成为了自己的“弟妹”,而小叔子也成为了自己的“哥哥”,两个孩子从侄子侄女也变成了“儿子女儿”。
这一切看似都很“合情合理”,不少人还说“只要大儿媳妇和小叔子愿意的话,那就是两情相悦,这没有什么不好,毕竟逝者已逝,生者如斯嘛。”
可是在我看来却并非如此,我看到的不是完美的结局,而是伦理的沦丧,以及深深的恶心。
这让我想起了《水浒传》里面潘金莲与武大武二的那段经典故事,这是这段嫂嫂嫁小叔是成功了,而故事中是被拒绝了。
可能有些人认为我提的这个例子不好,毕竟武大不是意外去世,而是被金莲害死,现实中大哥是车祸,可现实中小叔子和嫂子都能走到一块,有些事情细思极恐,会不会也如同故事一般…
我不会刻意去想坏某人某事,除非他们做出了超出我常理范围外的事情。
因为爱的产生需要精神的交融以及身体上的水乳,前者需要从最初就爱的想法,后者需要在交流中不断去试探,才能升华爱的感情。
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,这都不应该发生在曾经的小叔子以及嫂子的身上。
人之所以为人,必要的道德伦理是首先,初次相见的女子,并且还作为哥哥的妻子,小叔子应该有足够的尊重,并且敬而远之,这也包括避免不必要的误会,毕竟爱是唯一的,最不应该的就是被家人背刺。
所以精神上的交融不可能产生,而身体上的交叠就更不应该发生,否则就是伦理问题,这完全扼杀了爱的发生。
而如今发生了一切,只能说明他和她本就有情,有爱,甚至很可能在哥哥车祸前就互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,再甚至婆婆也发现了端倪,才在最后“推波助澜”一把。
可笑啊,可笑,所以真不是我抹黑这一对“有情人”,真的是金莲终嫁武松,真的是“嫂嫂开门,我是我哥”的剧情。
大哥车祸身亡,也并非让孤儿寡母一生一人,可有些事情不应该这样,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,两条腿的男人不是到处有?为何偏偏小叔,为何只能小叔?
世俗可能不及法律一样严格,可这是为人的根本,没有了为人的底线,那么死者无法安稳,最重要的生者也真的不可能幸福。
大家对此如何看待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