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过期疫苗,已知145个孩子受害!
1月7日,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家长带孩子接种疫苗时偶然发现,卫生院给孩子接种的疫苗竟然是过期的!
后经调查发现,从2018年12月11日到今年1月7日,近一个月内,百余名婴幼儿接种(口服)了过期脊灰疫苗。
事件发生在江苏淮安市金湖县的一家卫生院,事发后,金湖县委县政府已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,连夜召开紧急会议,成立事件处置指挥部,正在对事件展开调查。同时,县纪委、监委也介入调查。
截至9日下午4点,确定全县共计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。
疫苗过期一个月,仍在被使用
△家长提供的疫苗接种记录显示,2018年12月18日接种的脊灰疫苗,批号为201612158,到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。
经调查,该疫苗生产厂家为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,批号为201612158,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1日。该批次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淮安市疾控中心配送至金湖县疾控中心,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5月18日冷链配送至黎城卫生院,疫苗相关资料齐全。
但直到该批疫苗有效期满后一个月,也就是2019年1月7日,仍有儿童在服用该批次脊灰疫苗。
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,黎城卫生院已使用过期脊灰疫苗21支,剩余69支未使用。
事发后,当地相关部门先后2次主持召开专项会议,听取相关情况汇报,部署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。可以确定的是,过期脊灰疫苗均属同一批次。
△“201612158”批号的脊灰疫苗,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。
除过期外,还有多批次混用现象
记者向家长了解到,从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,近一个月内,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提供接种的脊灰疫苗有2个批号,分别是“201612158”、“201703049”,有效期分别为2018-12-11、2019-03-26。
家长担心,多批号疫苗混用,会否出现“本子上填写是未过期疫苗,但实际服用的是过期疫苗”的情况?
金湖县邀请的省市专家表示,一般来说,卫生院不应当长时间出现多种批号混用的情况,“这样容易造成混乱”,“应当尽快查清楚各批号启用时间、混用时间”。
金湖县人民政府回应:涉事疫苗全部封存
1月8日,金湖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:
通报表示,事发后——
有关部门对涉事批次疫苗全部封存,核查疫苗采购及使用情况,从源头保证过期疫苗不再使用;
弄清口服过期疫苗儿童底数,以便开展医学观察。
通报称,已邀请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相关专家来金湖县,对涉事批次疫苗使用情况进行评估,指导县医院密切关注接种儿童情况,并对接种儿童进行医学观察与随诊。
相关接种人员已被停职,接受调查。
免去刘志兵金湖县黎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杨万琴金湖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;
免去韩伟金湖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(主持工作)职务。
卫计委回应:过期疫苗影响接种效果,将开展补种工作
金湖县已专门邀请省市疫苗专家来金湖指导事件处置和善后工作,组织医护人员逐户上门对孩子进行医学观察,对家长进行心理疏导。在黎城卫生院和金湖县人民医院设立咨询门诊,安排资深儿科医生接待家长咨询,并向有关家长承诺:承担由此次接种过期疫苗引起的一切后果。